2008年1月11日 星期五

新家



我很少在一個地方住很久,每隔幾年就要搬一次家。



我經常拿不定自己跟這個社會的親疏距離,最遠搬到台南去,最後一次是去了淡水;現在我決定靠人群近一點,因此搬到了永和。



住哪很重要嗎?與其說我是藉著一次一次的搬遷,試著調節出居住的舒適感,不如說我是在尋求一種家的感覺。對一個單身並眼前也無結婚打算的人來說,家的定義可以變得很浮動;沒有根,於是方向感隨著漂浮的角度而定。



那似乎點出了一個結論:你必須與另一個生命結合、落定,否則無法建築一個家的磁場。



寵物是一個解決方案。我愛狗,且是極愛,但是無法承諾與牠相依為命陪伴十多年。目前新居的房東也不允許飼養寵物,雖然我認為可以商量......



家,如果真的是「生命彼此歸屬」下的產物,那麼一個人的家是註定清冷的嗎?
那些不養寵物的單身貴族又都是怎麼過日子的?



那天我在家裡看電視,廣告時,我看著每一處擺設,每一盞燈光,突然意識到自己是一個人。一個人,自在到了某個程度,沒有牽絆、沒有顧忌,可以愛幹什麼就幹什麼。朋友當中一個剛好也剛搬家的女孩,為了擺設裝潢跟男友幾度爭吵到想分手;可是,這就是家的感覺,對吧。



我不認為我是寂寞的,但也許是年紀到了,真的開始想要有個家。